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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历史概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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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11-20
古代

一,绳文时代(公元前1万年——公元前3千年)
由于此时代出土的陶器上,有绳子做的花纹,因而得名。本来做“绳纹”,后来写做“绳文”。那时候人们住的是茅草屋,称为“竪穴住居”(たてあなじゅうきょ)
那个时代是母系社会,没有等级,人们是平等的,以采集,狩猎为主。
最具代表性的是土偶(どぐう),用来驱邪,祈福。

二,弥生时代(公元前3千年——公元3世纪)
弥生,由于其陶器出土的地方位于东京弥生町,因此得名。
这个时期最大的特点是出现了稻作,人们开始定居,出现了村落。
并且由于天灾人祸,开始有人专门负责祭祀,这些人就是以后的部落首领。当时的日本被中国成为“倭”,日本列岛上有很多小国,
其中比较大的叫邪馬台国(やまたいこく)。女王卑弥呼(ひみこ)曾向魏进贡称臣。

三,古坟时代(公元3世纪——公元6世纪)
因为这个时代最大的标志是具有形状特别的坟墓,所以得名。
坟墓的形状为前方后圆,大概象征着天圆地方。
公元5世纪的时候,日本列岛上比较大的一个王国——大和国,统一了日本,所以日本也称为大和民族。大和国的国王称“大王”(おおきみ)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4-11-24
又长知识了,谢谢楼主啊
I'm the son of the wind
挑战!
挑战精神!!
挑战精神是无极限无国界的!!!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4-11-27
能再多讲一些,有个问题要请教一下,动画《新撰异闻录》里,对于新撰组的评价是中性的,像日本这么有封建残余的国家里,对于阻碍明智维新的势力应该是绝对否定的,为什么这种东西允许出现呢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4-11-27
关于新选组,他们确实是幕府方面的武装,但是日本人从来不对过去的事情判断对错。关于成王败寇的想法,不是那么严重。其实新选组在当时也算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只不过他们维护的是要灭亡的阶级而已。
听说建立新选组的是清河八郎,他本来的目的是要把这个组织作为维新力量的秘密组织潜伏在京城。没想到自己死的太早,没有能把这个目的告诉那些组织里的人。结果使新选组真的成了幕府的组织。
当然这也是听说而已,是真是假,我也无法判断。

注:回去查了一下资料,确如wenjiang所言。为防止大家被我误导,所以予以改正。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4-11-27
日本历史辞典

[日] 竹内理三等编


※原始时代,古代※
  一、原始时代和古代的日本
1.日本的黎明

  先陶器时代 指在洪积世的日本居住人类的时代。这个时代的人类还不知道使用陶器,因此而命名,也称“无陶器时代”、“前绳纹时代”。当时曾是亚洲大陆一部分的萨哈林(库页岛),可能与北海道、本洲有陆路相连,因而原始人群从东亚和北亚一带迁徙到日本。人们住在稍高而宜了望的丘陵地带,有时也住在岩窟洞穴中,追逐猎物而四处移动。从1949年(昭和24年)发掘群马县岩宿遗址以来,全国各地发现的遗址已超过一千多个。原始人的迁居生活大约延续了几万年。狩猎和采集使用打制石器,开始是打击用的握斧和切削用的剥片石器,随着石材加工技术的进步,刀削用的石刃成为主要工具。后来又发明了短矛和投枪,能制造缚在枪头上的尖头器,提高了狩猎技术。

  洪积世人类 先陶器时代的人类。根据化石可复原人类的特征。1931年(昭和6年)直良信夫在兵库县明石市海岸发现明石人,后被战火焚毁。以后又从爱知县丰桥市牛川的石灰岩采石场发现牛川人,测定为身高一百三十四点八厘米的女性。从静冈县引佐郡三日町的石灰岩采石场发现三日人,身材矮小,测定身高为一百五十厘米以上。与绳纹时代人的身高测定为一百五十六——一百六十厘米相比,可归入矮人类中。

  绳纹时代 使用绳纹式陶器的时代,后接弥生时代。距今约一万年前,气候变暖,海面上升,日本与大陆分离,变成列岛。人们带着狗追逐鹿和野猪,并发明了弓箭,增多了猎物。除捕鱼外,也采集七叶树籽、橡实、核桃和植物的球根等,努力获得足够的食物。从而有可能腾出时间来磨制石器和烧制陶器,又因开始熟食而扩大了食物范围。这样,人类才长期定居一地,建造竖穴住居。竖穴住居以广场为中心,几家聚居一起,周围因仍弃贝壳和食物碎屑,形成贝塚。但不能长期保存这类食物,而且也很难把剩余产品贮存起来或积集于特定的个人手中,当时尚处于没有阶级对立的原始社会。因此未发现反映特定人们的财富与权力的遗址和遗物。在当时生产力很低的条件下,自然生产的资源有限,因此人们在集团内部制定严格的规约以保护自然,同时盛行巫术,出现石棒、土偶,并有拔齿等习惯。人们还祈求自然丰盈。到这一时代的末期,求其在西日本,出现企图突破狩猎、捕捞和采集经济的动向,最近在福冈县的板付遗址发现绳纹晚期种植水稻的水田遗址。

  贝塚 指史前时代人们捕食的贝类堆积遗址。1877年(明治10年)美国人莫斯调查大森贝塚,首次在日本引起注意,从此开始日本文化的研究。贝塚是海岸附近部落的垃圾场,也有在湖泊周围形成的。欧洲中石器时代和日本神纹时代早期都有发现,弥生时代和古坟时代偶有发现。由于保存了不易腐烂的骨角器和动物遗体等,并在短时间内形成很厚的贝层,因此便于了解文化的变迁。更具贝的种类,可分为纯咸、以咸为主、半咸半淡、以淡为主、纯淡等各种贝塚。根据外形,可分为马蹄形、半月形、环形和小贝塚等类型。有必要研究贝塚与住居、广场、基地等在整个部落构成中的关系。

  土偶 人形土制品,绳纹时代的代表性遗物。早期即有发现,多数在中期以后。形态近似人形,躯体成板状,表情幼稚。东日本分布尤其密集,种类很多。一般认为土偶是女性形象。有的说法强调这与生殖和丰盈的生活有关,是宗教、咒术仪式的对象。






东风舞


前田芫雪录入整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4-11-27
2.弥生时代

  弥生时代 使用弥生式陶器的时代。从日本开始种植水稻,使用铁器、青铜器,到古坟出现时期,约当公元前二——三世纪到公元后三世纪。根据陶器形式的研究,可分为前、中、后三期。前期首先从九州扩展到京畿一带(东日本尚处于绳纹晚期之末),中期波及东北地方。扁平片刃石斧等磨制石器、青铜器和前期北九州的支石墓等多与大陆文化相同。弥生文化从一开始就具有先进的农耕技术,一般认为它是在来自朝鲜的集团影响下才出现的。中期以后灌溉技术进步,农业生产渐趋稳定。后期,铁制农具普及,石器大体消失。铜铎、铜剑、铜矛、铜戈等青铜祭器发达,出现铁制和制盐等的社会分工,通过交易和战争等,共同体得到统一,形成政治性的地区集团。北海道尚不能种植水稻,仍处在绳纹文化阶段。

  种稻 弥生时代,种稻技术从大陆传入后,成为日本农业的主要支柱。最近,福冈县板付遗址证实绳纹晚期已有水稻种植。弥生前期利用低洼地种植水稻,中期以后开水渠引地下水灌溉低洼地以外的水田,开始使用排水设备进行人工灌溉。春耕用石器,秋收用石刀。后期铁制农具普及,发展为用铁锄翻地,用铁镰收割(割稻穗),提高了单位面积产量。到古坟时代后期,开始推广插秧和割稻。

  倭 中国、朝鲜使用的日本古称。有关日本的最古文献是《汉书·地理志》,其中有“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的记载。朝鲜高句丽广开土王碑已称日本为“倭”。日本的五王也自称“倭国王”。日本使用“日本”两字是在天智朝以后,中国则在唐朝以后。虽有一种说法认为“わ”是很早与中国通交的筑前怡土(いと)的变音,但在大陆各地也有许多称为“倭”的集团,因此有必要从中国对“倭”字的用法来解释。

  倭奴国王印 福冈市东区志贺岛出土的金印。1784年(天明4年)发现,福冈藩主黑田家收藏。为边长二点三厘米(汉尺一寸)的正方形,印身高零点八厘米,重一零八点七克。上有蛇钮,加印身计高二点三厘米。分三行刻有五个隶体字“汉委奴国王”。有各种读法,一般读作“汉倭奴国王”,认为这颗金印就是《后汉书·东夷传》记载的东汉光武帝时公元57年倭之奴国王朝贡时接受的那颗印章。还有私印说和伪造说,但缺乏说服力,现为日本国宝。

  邪马台国 《三国志》的《魏志·东夷传》倭人条记载的倭女王国名。《魏志》记载,二世纪末倭有许多小国分立,邪马台国是统治这些小国的强大国家。女王卑弥呼统率周围的奴国和伊都国等许多小国,数次向魏朝贡。女王死后,统治力量为之动摇,后立同族的壹与为王,力图复兴。当时的社会由王、大人、下户、生口等各种身分构成。王有主管祭祀的女王和负责政治、军事的男王,共同进行统治,大人协助。下户受王和大人的支配。生口是战俘,相当于后世的奴隶。关于邪马台国的所在地,大和说与北九州说较有力,但因史料限制,尚无定论。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4-11-27
3.古坟时代

  古坟时代 弥生时代以后盛行修筑古坟的时代,终于七世纪初。古坟初建于四世纪,前方后圆的大小古坟,以奈良县为中心,散布在北起福岛县、南至熊本县和大分县的广大地区。五世纪又从宫城县扩展到鹿儿岛县。古坟只埋葬部族首长,由部族成员共同修筑。当时,农业生产仍是共同进行的,主要财产采取部族首长所有的形式。
  进入五世纪,这种原始的所有制关系开始崩溃,大家族发展为生产单位和动产所有单位,原有部族内部发生利害矛盾。在这种变化的基础上,从五世纪中期起,畿内强大部族间的相互内战激化。有些强大的部族与出现倭五王的百舌鸟古坟群和古市古坟群有关,这些强大的部族,后来便制服了大和、吉备等地的有力部族。到六世纪,继体天皇系统的新兴势力统一畿内东部各部族,确立了大王的地位。以筑紫君磐井为首的北九州势力,曾希望获得与此类似的地位而进行反抗,但在其获得这种地位之前,这种反抗即已溃败。在内战过程中,各地首长授予部族成员中的有力者以修造小古坟的权利,借以增强战斗力而赢得内战的胜利。因此原来只是首长墓的古坟,到五世纪后半叶便向小古坟群(群集坟)演变。这种倾向到六世纪进一步发展,全国各地修造的古坟超过十万个。古坟的主体部分也采用横穴式石室,这很适合加强自主性的大家族的存在。石室内埋葬数代家族成员,并以武器为中心,陪葬有须惠器、土师器等死后生活的必需品。
  但大量小古坟群的出现,逐渐减弱了古坟作为统治者的建筑物的性质。因此,从六世纪末到七世纪初,倭王权在畿内尽力建造寺院,同时限制修筑小古坟群,大王和强大的豪族则葬于模仿中国皇帝陵墓的大型方坟。这样,古坟时代临近结束,而所谓大化《薄葬令》更进一步助长了这种倾向,留下来的只不过是高松塚古坟等贵族阶层的坟丘小但很华丽的古坟。关东和东北地方古坟时代的结束比西日本晚,直到七世纪前半叶仍修造前方后圆坟。
  另外,最近在群马县高崎市发现的六世纪的水田,为提高水温而被分割成二百三十多个地块,每块面积约为二公亩,水田表面残留有许多长二十四点五厘米的足迹。

  埴轮 古坟顶部和坟丘四周排列的素陶器的总称。可大别为圆筒形埴轮和形象埴轮。圆筒形埴轮是中空的,弥生后期出现在吉备地区,最初是供祭祀用的特殊的器台形陶器。四世纪修造古坟时扩展到畿内。在坟丘周围排列一层至三层,五世纪后也排列于濠沟外堤。形象埴轮有屋形埴轮、器物埴轮、动物埴轮和人物埴轮,盛行于五世纪以后。六世纪时在关东地区特别盛行,制造了大量为畿内周围所没有的造型优美的埴轮。但九州地区很少,而从埴轮演变来的石人石马很发达。六世纪后半期至七世纪,再看不到埴轮,这成为古坟文化消亡的先兆。

  倭王权 四世纪至七世纪,以大和地区为中心,君临日本各地豪族联合之上的王权。关于它的建立问题,因有邪马台国北九州说和畿内说,故在看法上大相径庭。但无论如何,在二——三世纪各部族从分立状态向联合方向发展的过程中,倭王权已成为各部族的中心。倭王权为了确立联合盟主的地位,重视对外关系,向东晋和刘宋朝贡,并竭力与朝鲜等国保持密切关系,垄断渡来人传人的各种技术。并于五世纪后半期,压倒畿内和地方上的各豪族。在内乱过程中,继体天皇于六世纪初取得大王地位。倭王权克服了六世纪前半期的继体、钦明朝的内乱,平定了筑紫君磐井的叛乱,从而确立氏姓制和部民制,脱离部族联合代表者的地位而建立强大的王权。后来大王上升为具有宗教权威的天皇,在天皇之下形成官司制,从而开辟了走向律令国家的道路。

  任那 弁韩旧地,加罗各国的别名。极盛时期包括庆尚南道西半部和整个全罗南、北道的地区。任那自古以来就是乐浪和带方两郡的重要中转地。据说四世纪中期倭王权曾派大军占领原弁韩地区,设置官家作为统治朝鲜半岛的军事据点,以日本府为统治机构。根据是广开土王碑文,但明治以后对碑文内容似有歪曲,不可全信。五世纪后任那各国由于新罗、百济进行扩张而被侵犯,562年倂于新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学者金锡亨主张任那是朝鲜三国的移民集团在日本列岛内建立的分国,他通过研究《日本书纪》有关任那的史料,批判了认为存在倭国殖民地的通说。

  七支刀 奈良县天理市石上神宫附近出土的铁剑。据说这就是《日本书纪》神功皇后五十二年条所记载的七支刀。全长约七十五厘米。刀身两侧各交错伸出三把双刃枝刀,非实用品。刀身两面有六十多个字的金嵌铭文,是探讨东亚各国关系的宝贵史料。关于铭文的解释尚无定论,有369年百济王为倭王制造的百济上献品说、百济王对倭王的下赐品说、东晋通过百济王下赐倭王说以及五世纪后半叶的百济刀之说等等。但都严厉地批判把《日本书纪》、《古事记》中关于上贡倭王的记载与铭文直接联系起来的传统说法。七支刀是日本的国宝。

  广开土王碑 也称“好太王碑”。确切的称呼是“国冈上广开土境平安好太王陵碑”。为赞颂高句丽中期国王广开土王的功绩而建立,位于鸭绿江中游辑安县东岗。1882年发掘时,高六点二米,宽二米,是利用天然石凿成的方柱。碑文有一千七百五十九字,记载广开土王扩大领土和确立王权的功绩。尤其是391年和399年高句而两次战胜倭、百济联军,领有大半个朝鲜半岛的记载,是研究古代日朝关系的重要史料。碑文有“任那”二字,因此一直认为四世纪末倭国已在朝鲜半岛建立根据地,但有人认为,这种通说是明治时期在参谋本部主持下,由军方和学者共同对碑文作出的解释,碑文已被削改。因此,有必要对碑文本身进行综合学术调查。

  渡来人 四、五世纪至九世纪,有许多来自汉、百济、高句丽和任那的渡来人、归化人,曾对日本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特别在倭王权的势力到达朝鲜半岛以后,从大陆渡海而来的人更多了。他们传来农业、养蚕、机织等技术以及高度发达的文化知识,对日本文化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部民制的基础也是这些渡来人奠定的。尤其在660年百济、高句丽被新罗灭亡后,其遗民渡海来日。倭王权对重要人物授以位阶,任用为官,使之生活安定,以期引进知识和技术。奈良时代,称归化人。

  倭五王 《晋书》、《宋书》等古代中国南朝史书中记载的倭国赞、珍、济、兴,武等五王。据记载,倭五王在413——478年间,至少有九次遣使南朝,奉献贡品。王名则按中国习惯称呼,就是天皇的名字。赞相当于应神或仁德、履中天皇,珍(也称弥)相当于反正或仁德夭皇,济相当于允恭天皇,兴相当于安康天皇,武相当于雄略天皇。他们朝贡的目的,是为了对抗当时正处在兴盛时期的高句丽,提高日本在朝鲜半岛的国际地位。

  偶田八幡神社人物画像镜 偶田八幡神社位于和歌山县桥本市。九世纪末,此地建立隅田庄,为石清水八幡宫所领有,因此他被供奉为该庄的守护神,按习惯成为首领隅田氏的氏神。隅田氏在中世时期结成隅田党,十分活跃。神社的宝物仿制镜上有铭文:“癸未年八月十日,大王年(与),男弟王,在意柴沙加宫时,斯麻,念长寿,遣开中费直秽人今州利二人等,所(取)白上同(铜)二百旱,作此竟(镜)”。癸未年有指383年、443年和503年等说法,但383年说疑问很多。这面铜镜的铭文和船山古坟出土的大刀铭文,都是日本著名的最古老的金石文。

  汉字的传入 一般认为汉字传人日本最早是在应神天皇时,百济的学者王仁奉献《论语》十卷和《千字文》一卷。实际上比这更早,大约在公元100年左右,汉字即已传入日本。在没有文字的上代,《古事记》、《万叶集》等采用汉字的音和训,创造了日本独特的书写方法。


前田芫雪录入整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4-11-27
4.群集坟与古代王权

  群集坟 在一定地区集中营造数十、数百个小规模古坟的古坟群。根据集中状况,称为“千琢”、“百塚”、“塚原”等。四——五世纪的古坟多是首长阶层的单葬墓。而群集坟直径约为十——三十公尺,在横穴式石室内埋葬数个或数十个尸体者居多,一般认为是被统治阶层的家族墓。群集坟以六世纪后半叶为中心,约一百年间在全国各地一举出现。它是由十几人,费时两三个月建造成的,由此推测是共同体内部独立性很强的父系家长制大家族建造的,被埋葬者可能是族长。但近来发现许多群集坟以前的小古坟,这个通行的说法正被重新研究。副葬品贫乏,有直刀、铁镞等铁制武器者居多,因此也有一种看法认为群集坟是武装集团的。

  大王 日本古代天皇的称谓,意思是各地的王中之王。广开土王陵碑等早已用大王称号,因此可以认为朝鲜三国的大王称号也传到日本而被采用。日本最早出现大王称号是五世纪熊本县江田船山古坟出土的大刀铭文。七世纪时,大王逐渐为天皇称号所代替。

  大臣 律令制以前的最高官职之一,指臣姓氏族中最强有力者,与大连共同参与国政。根据《日本书纪》,大臣始于武内宿弥,但不可信,似应认为始于五至六世纪。平群、苏我、巨势和葛城诸氏曾任大臣,六世纪中期以后为苏我氏所独占。大化革新时废除,另设左、右大臣。

  大连 律令制以前的最高官职,指连姓氏族中最强有力者,与大臣共理国政。大伴氏和物部氏曾任此职,大伴氏下台后,为物部氏所独占。

  大伴氏 古代的中央豪族。五至六世纪时十分活跃,曾统率来目部、(革叉)负部、佐伯部等兵力,侍奉宫廷,参加征服磐井之乱及地方豪族等战争。与物部氏同任大连之职,是掌握倭王权军事力量的强大氏族。六世纪大连大伴金村失势,暂时衰落。壬申之乱时,追随大海人皇子东山再起,安麻吕、旅人等十分活跃。但到大伴家持时代,受新兴势力藤原氏所迫,开始衰落。821年(弘仁12年),因忌讳淳和天皇之名,改大伴为伴姓。善男参与应天门之变被流放后,完全衰落。

  物部氏 古代大氏族,连姓。任物部的伴造,掌管军事和刑罚。五至六世纪时与大伴氏共同世袭大连之职,威势显赫。六世纪前半叶大伴氏失势后,与苏我氏并荣一时。后因接受佛教问题与新兴氏族苏我氏发生对立。六世纪末物部守屋失败后衰落。但在壬申之乱后又复兴,出现左大臣石上麻昌和石上宅嗣等人物。

  磐井之乱 古代发生在九州的战乱。据《日本书纪》、《古事记》记载,筑紫君磐井任筑紫国造,拥有强大势力。527年在新罗的劝诱下,以筑前、丰后一带为根据地发动叛乱,与倭王权援救百济的军队作战,次年为物部鹿鹿火和大伴金村所平定。

  继体、钦明朝内乱 六世纪前半叶两个朝廷对立、发生内乱的说法,系根据《日本书纪》所引《百济本纪》关于继体天皇及其太子亡于531年的记载。根据《日本书纪》和《上宫法王帝说》等史料关于钦明天皇在位年代和干支纪年的矛盾,可以认为钦明天皇与其异母兄弟安闲、宣化天皇是同时井存的两个王朝。支持两个王朝的势力是大伴氏和苏我氏,前者支持安闲,宣化天皇,后者支持钦明天皇。后因宣化天皇绝嗣,大伴氏没落,钦明夭皇与苏我氏势力胜利,540隼王统再度统一。

  三藏 保管倭王权的神物和宫物的库藏。斋藏、内藏和大藏的总称。最初只有斋藏,后建内藏,分别保管官物与神物。继而又将政府官物和皇家私物分开,建大藏,由秦氏、汉氏、文氏等渡来人负责管理并掌管出纳事项。

  县主 大化革新前的地方组织——县的长官。或为皇室直辖地的长官,或隶属于国造。与祭祀关系密切,宗教色彩很浓。

  国造 倭王权设置的地方官,至七世纪初才配备起来。任命以前的地方豪族为国造,以建立对全国的统洽,并赐以臣、君、公、连、直等姓。律令制国家时,优先任命国造为郡司,似乎还委以所在国的祭祀权,因此一般认为在律令制度下,国造的社会地位仍受重视。

  伴造 也写作“友造”,与国造对称使用。伴指人,国指土地,造是其统率者。五至七世纪时,伴造指世代管理和统率皇室所有部的中下层中央豪族。多姓首、造、连等。臣、连、伴造、国造并称,作为支持倭王权的组织之一员,起了重要作用。律令国家建立后,有势力者列为贵族,多数成为下级官僚伴部,管理品部和杂户等。

  部 指律令体制形成前的社会中,天皇、皇族和家族各自拥有和统治的人民集团。由农民、渔民和有特殊技能者组成,每个集团以豪族名、地名、职能名称呼,如马饲部、鸟取部等。关于部的语源,仿百济部制的汉音说较有力。他们以户为单位,自营生活,并向皇族和豪族提供贡品和劳力。属于朝廷的,有品部、御名代、子代等,由称为伴造的中小豪族统率,为朝廷服务。属于豪族的,称为部曲,冠以苏我部、中臣部等豪族名。律令国家建立后,废除部的制度,但在令制中仍保留了一部分,如品部和杂户。

  品部 也称“伴部”。一说是古代部民的别名.今天有力的说法是律令国家成立前由伴造统率的冠以职业名的部民。属于由伴造率领、向中央官府提供劳动力的值班型品部,如马饲部、锻冶部、泥部、塗部等,多为渡来人系统,与令制的品部、杂户等有联系。按照伴造分掌的职能,贡纳特殊物资的,如海部、山部、土师部、忌部等称为贡纳型。

  屯仓 也写作“官家”、“御宅”、“三宅”,倭王权的直辖领地。来源于收纳谷物的仓库和经营管理的事务所之名称,后来成为也包括土地和耕种农民的用语。屯仓中也有单纯作为课税对象的地区,而其典型形态则是直接经营地。它占有大量良田,役使称为田部的农民集体耕种。律令制时在全国施行的全(乡)制和户籍,首先在屯仓内部实行,这使屯仓增强了倭王权的经济力量,成为天皇家的基础。

  田部 在屯仓劳动的耕种部民的名称,其构成有多种多样形式,有把各地人民集体迁移来的,也有集中渡来人而形成的。田部身份与其说是劳动奴隶,不如说更接近于一般农民。律令国家建立后,变为公民。

  田庄 律令国家建立前豪族的私有土地,包括因地及经营所必需的仓库和建筑物。是与天皇和皇族的所有地屯仓相对而言的,但结构和经营形态相同。利用豪族私有奴婢和部由进行耕种,另外,也有由附近农民租种的。田庄可以世袭,七世纪后半叶废除。

  氏 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同族集团的名称,成为古代统治阶级的基本单位。处于族长地位的家长,是氏族的首长,统率氏人,包括直系和旁系家族以及非血缘关系的人。拥有部民和田庄等,这是氏的经济基础。畿内周围强大的氏以大王为中心,形成倭王权,世袭一定的政治地位,后来由于逐渐建立姓制度而确定了秩序。律令国家建立后,氏上的私人支配权被否定,归国家掌握。但仍保留了氏本身的社会机能,强大的氏继续占据着律令官员的地位,尤其占据着那些拥有很大经济特权的职位。

  姓 也写作“加波弥”。加在古代氏族的氏或名之上的称号。据说起源于氏人对氏上的尊称。倭王权组织各家族,使其世袭一定的职掌,与此相应,姓也由大王(天皇)授予,并逐渐形成秩序,表示各氏的尊卑。姓有臣、连、宿弥、造、君、直、首等数十种。臣和连的地位最高,尤其大臣和大连参与国政的中枢。君姓中有势力的地方豪族居多,直姓一般授予国造。这种以冠姓的氏为基础的倭王权统治组织称为氏姓制度。

前田芫雪录入整理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11-27
5.推古朝的政治与飞鸟文化

  遣隋使 派往隋朝的宫廷使节,前后共五次。只有第一次600年(推古8年)和第四次61O年见载于《隋书》,《日本书纪》未载。第二次607年、第三次608年的使节皆为小野妹子。第五次614年派遣犬上御田锹等人。据说第二次呈递的国书是按与隋对等的格式书写的,因此,触怒了隋炀帝。第三次以后有高向玄理、憎旻等留学生和留学僧同行,学习有关中国文物制度的新知识,回国后对日本文化的发展和大化革新贡献甚大。以后,遣唐使继承了这一事业。

  圣德太子 (574——622年)用明天皇的第二皇子,母穴穗部间人皇女。名厩户丰聪耳皇子,谥名圣德太子。又称上宫王。任叔母推古天皇的摄政,整顿内外政治。603年推古11年)定冠位十二阶,604年制定十七条宪法。还编纂国史,607年派小野妹子赴隋建立邦交,努力引进大陆文化。尤其致力于振兴佛教,著有《三经义疏》,修造法隆寺、四天王寺等,留下许多业绩。最近有一种说法,认为圣德太子是大王。

  十七条宪法 日本最早的成文法,相传为圣德太子制定。制定的年代有三种记载。《日本书纪》认为是604年(推古12年)制定的。用汉文记述官吏、贵族必须遵守的十七条政治道德,内容深受佛教、儒教、法家思想的影响,强调以天皇为中心的国家意识,成为建立律令国家的政治原则,对后代的法典编纂也有很大影响。

  冠位十二阶 首次以冠的种类表明位阶和在朝席次的制度。603年(推古11年)由圣德太子制定。将德、仁、礼、信、义、智各分大小,组成十二位阶,冠的颜色顺序为紫、青、赤、黄、白、黑,以颜色的浓谈区别大小。据说是与隋交往中,为了表明同朝鲜三国的使臣分清国际上的席次而参考高句丽、百济的制度制定的。因此与律令制度下的官位制不同,主要授予畿内周围中小氏族的氏人。

  官司制 律令国家建立前,据说是在六世纪到推古朝前后形成的倭王权的官僚机构。在天皇、皇太子和大臣之下,由畿内地区称为大夫的强大氏族的代表共同会议、奏请重要政务。设伴造为其下级机关,负责实际行政事务,他们统率部,构成宫廷的各官司。另外,还任命各地首长为国造,成为地方政治组织的枢纽。

  飞鸟文化 受朝鲜三国高句丽、百济、新罗文化和中国六朝文化强烈影响的佛教文化。其范围局限在以飞鸟为中心的畿内。当时虽已向隋唐派遣使节,但接受文化是在下一个时代。朝鲜三国的渡来人在文化形成上所起的作用很大。当时的文化遗产,建筑方面有法隆寺的各种建筑,特色是凸肚式柱子和云形承衡木等,雕刻方面有法隆夺金堂释迦三尊像、安居院(原飞鸟寺)的释迦像、法隆寺梦殿救世观音像等;绘画方面有法隆寺的玉虫佛龛板绘、中宫寺的天寿国曼茶罗绣帐等。飞鸟文化在吸收大陆文化之同时,也受到西域文化的影响。


前田芫雪录入整理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11-27
很精彩,等着后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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